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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重拳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维护快门式3D眼镜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更新时间:2014-02-25 16:01:28点击次数:2202次字号:T|T
顶着“3D教父”光环的好莱坞大导演詹姆斯·卡梅隆带着3D版《泰坦尼克号》15年后归来,全世界似乎都无法抵挡这股3D旋风了。继2012年初,我国首个3D电视试验频道成功开播,中国电信IPTV网络电视新增的3D频道也将于4月正式上线,3D电视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在此背景下, 3D产业的发展正在不断创造智慧时代的宝贵商机,为赢得这突如其来商机,已无可争议的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关于3D技术专利和设计权的诉讼案例。
年初我们提到的一起案件是由东莞市立旺电子塑料有限公司(简称:LI-TEK)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该诉讼控告深圳市格特斯电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行为。
该诉讼提及的是LI-TEK公司于2010年8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11年2月2日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专利号为ZL 2010 3 0261366.7。2011年4月,LI-TEK公司发现由深圳格特斯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与销售的3D眼镜与LI-TEK公司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3D眼镜基本相同,同时经LI-TEK公司委托权威专利机构对其生产销售的3D眼镜与LI-TEK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进进比对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外观基本相同,存在侵权行为。在其公司网站及北京、深圳的展览会上推广与销售,对此,LI-TEK公司曾多次发函给深圳格特斯电子有限公司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并停止一切侵权行为。但深圳格特斯电子有限公司仍继续生产与销售涉案的侵权产品。为此,LI-TEK公司特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格特斯电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侵权产品,并向LI-TEK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LI-TEK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以保护LI-TEK公司之合法权益。
为此,深圳格特斯电子有限公司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又多方更名为“给力”3D眼镜,并于东莞市大朗镇成立东莞市恩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生产制造侵权产品,以此来蒙骗消费者及各大电视厂商。这种通过各种手段以侵权行为来获取短期的利润,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LI-TEK作为全球最大的快门眼镜制造商,其不但拥有多项外观设计专利,同时也拥有多项IR或RF快门3D眼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结构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IR/RF快门3D眼镜电子线路设计版权、PCB布线设计版权。
LI-TEK也将继续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力,为3D市场创造良性竞争的合法环境,为3D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已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