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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智慧财产权,道阻且长--由Li-Tek(立旺电子)3D眼镜维权案观我国智慧财产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4-02-25 17:40:14点击次数:2986次字号:T|T
引言:智慧财产权,又称知识产权,包括版权(著作权)、专利(技术发明)、商标和商业秘密等等。智慧财产权是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
 
保护智慧财产权,道阻且长
——由Li-Tek(立旺电子)3D眼镜维权案观我国智慧财产权问题
美国《世界日报》日前采访报道了一起3D眼镜官司,这例由中美两国3D眼镜企业“智慧财产权”引发的跨国诉讼案,历时两年,耗资近千万,最终以联邦法院宣布美国X6D公司控告中国3D眼镜企业东莞立旺电子塑料有限公司(Li-Tek)侵犯智慧财产权案不成立作结。该案在海外华人圈引起了很大震动,被称为美国华人史上一个重大突破。
 
案件回放 
Li-Tek(立旺电子)位于中国广东东莞,是专营主动快门式3D眼镜的台资3D眼镜企业,专注于3D系统的研发及销售。其自主研发并推出的快门式3D眼镜产品,目前已拥有多项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证书,并荣获电影行业迪斯尼认证、欧洲CE认证及美国FCC认证等。
此次涉案3D眼镜技术,原为RealD的专利技术,但该技术专利于1999年到期,其后由X6D公司取得。2008年为进一步降低3D眼镜生产成本,X6D找到立旺电子公司,要求立旺电子生产500副3D眼镜样本。立旺电子投入20余万美元进行研发后,X6D公司却拒付立旺电子研发费用和500副3D眼镜样本费用。立旺电子公司遂决定自行在中国生产营销该3D眼镜,却被X6D控告侵犯智慧财产权。联邦法院于8月27日宣布,同意被告即席判决的动议,此侵权案并不成立。
“一个外国人,将一个20多年前的旧图拿给你,让你们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研发,研发结束后,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却擅自将研发成果据为己有。”立旺电子公司负责人曾志明对此非常愤慨:“我们动用了几十个工程师,付出很大的研发成本和心力,对方却说智慧财产权是他们的。收到法律文书时,我们吃了一惊,这个专利怎么会是他的?” 
立旺电子成为被告,且产品不能进入美国市场。因为立旺电子虽拥有该3D眼镜技术的中国专利,但X6D却申请了美国专利。当然,究竟谁才是该技术专利的真正所有者,联邦法院已做出宣判。
曾志明认为,这起智慧财产权诉讼案的宣判,在中美企业“智慧财产权”诉讼史上,会成为一个典范,但就商业价值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经过两年时间,3D眼镜最佳营销时机已经错过。这个案件的最大启示在于,不管中国经济发展如何强大,如果不重视智慧财产权,中国企业及相关产业,绝对没有办法步入国际舞台。”
 
跨国维权 几多艰辛
随着国际商务的发展,智慧财产权战场已经全球化,围绕智慧财产的侵权官司也越来越多,保护智慧财产权对于企业,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营运的企业尤其重要。而走出国门,踏上国际舞台的公司,其专利策略是否符合长远的商业策略,也成为其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因为技术专利如今已成为“世界贸易的交易货币”。
“一个企业,一旦步入国际舞台,不重视智慧财产,没有技术专利垫后,在整个国际舞台上将无法站住脚。而且拥有的专利,不能仅仅只涵盖中国,还必须要有美国、欧洲专利,这些已经变成一个公司很重要的基本资产。”曾志明认为,“现阶段很多中国企业还没有形成保护智慧财产权的基本概念,但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可能要比别人多付出更多的成本。”
立旺电子智慧财产权案的胜诉,在国际市场上产生了极大反响,全球最大的华人日报《世界日报》第一时间即对此案进行了采访报道,并表示该案是“华人史上第一宗胜诉的维权案”,“美国华人史上一个重大突破”,“华人之光”。如果对华人在美国市场维权的艰辛有所了解,就知道这些绝非夸大其词。事实上不仅仅是华人,整个亚洲国家的个人及企业,要在美国打赢维权官司都是非常困难的。
“中国人要在国际舞台上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比别人多一倍的信赖度,也就是说要接受更大的挑战。”谈到此次维权案的切身体会,曾志明不无感慨:“面对一个美国人,一个外国公司,中国企业要在法律上站住脚,首先要说服法官,而且要双倍说服。因为中国人讲话他不信,且认为中国的司法和美国的司法不一样,不承认中国的各项认证。必须要聘请国外知名认证公司,将涉案电脑所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光这一项,就花掉十几万美金。而对方只需随便请几个律师,弄几张光碟就可以。这是最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在国际舞台上维权,既需要一定的勇气和胆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投入也极为不公平。
 
智慧财产保护 任重道远
“立旺电子在美国打这场维权官司,花费两年时间,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争取到了智慧财产权和尊严。但回到国内后才发现,其实最应该得到保护的,应该是中国。” 曾志明感慨道。智慧财产权是一个系统,不会完全只在一个区域内发生,立旺电子3D眼镜智慧财产权在国内也遭遇多方侵权,而相对国际市场对智慧财产权的森严护卫,中国目前对智慧财产权还没有真正做到实质上的重视。
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还没有完全形成与中央一致的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还没有摆上重要议程,工作力度到基层明显减弱。“政府有在做,但仍然停留在浅层。”曾志明说。另一方面,企业对智慧财产权的保护意识和尊重程度比较低。“其实中国人有很多智慧结晶,但却不晓得去保护它,遇到专利等智慧财产权纠纷常常采取躲避态度。躲避的是什么?是中国整个产业结构以及整个国际舞台的消失。”此外,智慧财产权在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中介组织的建设等方面也存在不足。例如,行政执法对一些侵权行为的威慑力明显不够,“中国对智慧财产权的判决没什么用。” 曾志明苦笑道,“告到高等法院了,他也照卖。”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能得到的赔偿也非常有限,这使得中国智慧财产权保护面临几大难题和困境。
一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侵犯智慧财产权的成本比较低,而利益却很大,这是导致侵权行为多发的重要原因。在中国,企业的研发成果一般只能得到专利补助。曾志明对此表示,“一个企业,培养一大批科技人才,花费很多心血进行技术研发,绝对不是为了几十万的专利补助,而是希望这个产品在市场上受到一定的肯定,追求的是产品本身的商业价值和智慧财产权。试问在自主研发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企业,一旦基本的智慧财产权得不到保护,如何去对抗一个完全没有研发成本的公司?”依笔者看,只有从司法上重视智慧财产保护,让每个公司都知道智慧财产的重要性以及权威性,形成市场保护,国家的产业结构才会不断升级,而不再只是通过模仿、拼量和帮别人做代工,反复陷入价格竞底的桎梏。
二是就整个大环境而言,让社会大众普遍认识到保护智慧财产权的意义还需要一段时间。中国的产业发展模式,特别是山寨市场的兴起,使得智慧财产权一度受到极大破坏,形同虚设。目前就整个大环境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山寨机市场逐渐没落,但被扰乱的市场秩序及影响却一直蔓延至今。“如果说中国人的智慧财产权在国际上被歧视,这其实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当别人尊重你的时候,你自己却没有尊重自己。”曾志明认为,侵犯智慧财产权的不当行为会削弱竞争以及降低创新能力。对公司而言,如果不再有创新研发的诱因,那么产业成长的步伐也将停滞不前。因此,提升产业结构,重视智慧财产,造就更多公平原则,是中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的当务之急。“如果你研发的东西,明天就被盗版,后天就被大量生产,整个商业道德形成恶性循环,谁还愿意去做研发?”
勿庸讳言,互相抄袭,最后受伤的肯定是自己。“希望中国不要再满足于追求数量和产量,而应追求实质上的价值量,这样才有意义。”曾志明表示,没有实质上的重视,就没有实质上的智慧财产权保护。“中国目前的技术研发都不属于深层研发。所谓深层研发,需要投入相当多的成本和资金,如果仍然不重视智慧财产权,企业就不会有投入的欲望和准备;没有企业愿意大量投入,产业结构将没办法做深层次的提升,只能永远沦落为代工。”
目前,人们提到中国产品,都只在“便宜”二字。“产品的商业价值,一定是智慧财产权+产品的价值。如果仅仅只有‘非常便宜’,而没有智慧财产权,就会永远停留意在以价格取胜阶段。”曾志明如是说。
 
结束语
智慧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建成和有效运转,需要经济基础和科技水平逐步与之相适应,并通过长期的教育普及,使它内化为人人自愿恪守的准则。当每一家公司都投入技术研究,尊重智慧财产权,相信三五年内,中国的整个产业结构将全部翻新。而一旦发生专利诉讼,相关机构也应及时正视,且快速进入司法程序,让拥有智慧财产权的公司能够确保其智慧财产权及产品的商业价值。